Why does hr want to investigate whether employees have signed a non-competition agreement?

日期: 2019-09-09 10:00


在工作中,有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而hr在给新员工入职时也会对员工做背景调查,了解员工是否和上家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为什么要调查这个呢?


什么是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在劳动者解除和终止劳动者合同以后,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有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和本单位有竞争关系业务的协议。


为何要确认员工是否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那么企业在招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时,会有什么影响吗?或者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已尽了审查义务,仍不知道所聘用的劳动者是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该聘用者私自在工作中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此时,聘用竞业限制人员的用人单位如确实已经履行了审查义务,主观上没有过错。由竞业限制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但用人单位因竞业限制人员的违约行为获取的利益,为不当得利,应返还给受害人。


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审查后知道所聘用的劳动者是竞业限制人员,而继续聘用该劳动者,并披露、公开或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此时,聘用竞业限制人员的用人单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此种情况,用人单位与竞业限制人员共同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构成了共同侵权,应对受害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三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尽到审查义务,视为“应当知道”所聘用的劳动者是竞业限制人员,而用人单位继续聘用该劳动者,并披露、公开或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应构成侵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竞业限制人员共同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构成了共同侵权,应对受害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从以上内容可知,如果不对入职员工进行背景调查,那么该员工之前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可能会陷入一场法律纠纷,这对HR来讲可以说是职场生涯的事故了,轻则可能失去领导信任,重则丢掉工作。那么HR在招聘员工时,调查其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做呢?


入职背景调查


聘用单位在聘用人员时注意事项:

1、了解聘用者在前一个用人单位是否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向劳动者本人了解,是否与前一个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具体途径可以通过查阅简历或询问谈话。

3、与劳动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个人情况属实。

4、对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向聘用者前一个用人单位确认了解聘用者是否与该用人单位签订过竞业限制合同。


所以hr背景调查很重要,了解该员工是否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是否有签订其他协议,招聘该员工是否会带来不良影响,这可以帮助企业在招聘时,规避很多用人风险。

关键字: HR做背调